财政部 :企业投资公租房可获补贴
来源 : 作者 : 发布时间 :2013-01-21 阅读量 :
通知要求 ,地方各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规定渠道 ,从公共预算 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、土地出让收益 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、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中安排资金 ,用于廉租住房 、公共租赁住房 、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需要政府支持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。
同时 ,对于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的项目 ,市县财政部门可以对企业给予适当的投资补助或贷款贴息 。企业获得的贴息贷款要严格按规定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,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。